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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骨鸡爪不就得肉嘟嘟的才好吃么?难不成你喜欢啃骨头……属狗的啊?

“要不,我下去给你煮个筒子骨?”孟宁书提议。

虽然他一点也不想下楼,更不想下厨,可刚才喷人口水,张传奇没发火也没抱怨,更何况人家还水土不服着呢,说到底是个病人,照顾病人不是应该的吗?

他拼命给自己洗脑。

“不用,”张传奇重新开了包花生,“我吃这个。”

“那,好吧。”孟宁书心中窃喜。正合我意!你自己说不用哦,可别怪我懒,不体恤病人哦。

“挺好吃的。”孟宁书叉起一只鸡爪塞进嘴里,嚼得挺香。

张传奇一脸嫌弃,“不腻吗?”

“不腻啊,鸡爪你没吃过啊?”孟宁书又咬下一口。

“没吃过。”张传奇剥开两粒花生壳,却把花生米留在里面。

“这么好吃的东西你居然没吃过?”孟宁书来劲了。他非要看到张传奇尝完后那精彩的表情不可!

“真的,你信我,挺好吃的!”他重新叉起一只,直接递到张传奇鼻子底下。

后者往后轻轻一仰,表情就像有人在逼他吞火炭,痛不欲生。

“啃鸡的脚趾,不奇怪吗?”张传奇挤出几个字。

“……”

孟宁书低头看看手里那支鸡爪,中间还夹着几片红辣椒,再配上张传奇那句话……

“呕!”他丢下鸡爪,对着垃圾桶就是一阵干呕,恨不得把胃都翻出来。嘴里那股怪味越来越重……张传奇!你赢了,彻底赢了!我孟宁书输得心服口服!

“喝点儿水。”张传奇立马递过一瓶矿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