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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他来说,跑步反而是个优选,能缩短距离,少绕弯路,省时又省力。

程延序一抬眼,几米开外那家奶茶店的招牌,绿得简直晃眼睛。

孟宁书形容得一点儿不假,这颜色扎眼得招牌都不用挂了,光靠这绿油油的劲儿,谁路过不得瞅两眼?

突然,一滴雨点子砸在程延序的鼻尖儿上。

他还没反应过来,前面那雨就跟掀起了大海浪似的,一下卷了过来,四周瞬间弥漫起层层雨雾,白茫茫一片,路都看不清了。

程延序赶紧撑开伞挡在身前,另一只手攥住车把,使劲往前推。可那雨下得贼猛,风带着雨劲儿,硬是顶着伞面,把他整个人往后推。

“去你的!”程延序骂了一句,干脆收了伞,拖着那自行车,埋头朝那抹绿光猛冲过去。

眨眼功夫,他就成了落汤鸡,浑身上下没一处干的。雨水顺着头发丝儿哗哗往下淌,糊了他一脸。

他用手背胡乱在脸上抹了抹,把水蹭开。

淋成这样,他一点儿不后悔,心里反倒有些痛快。

这才像个正常人该干的事儿!

他想起上学那会儿,祁让之他妈总在下雨时巴巴地赶去学校送伞。可祁让之呢?那小子十回有八回都故意淋着雨回家。

程延序其实也想这么干,但他不敢。他身边永远跟着五六个保镖,别说淋雨了,雨点子都甭想沾他身。

他其实一直挺羡慕祁让之的。羡慕他有妈疼,更羡慕他那股子想干嘛就干嘛的劲儿。

程延序不是没跟他爸提过,他也想自由一点。

可每回换来的,都是劈头盖脸一顿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