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要是喝药喝多了,身体会产生抗药性,喝得次数越多越不管用。人要是重复做一件事,身体会愈发地熟悉它,哪怕一开始刚接触时,做得头昏脑涨腰酸背痛,只能躺着睡个昏天暗地,随着次数和力度的增加,在受尽酷刑之后,他甚至能站能走了。说的就是现在的李然。

搁以前他早软得分不清今夕何夕了,眼下却能磨蹭到玄关门后,拎起被撕到地上的褲子,颤颤巍巍地展平它,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拿着它往回走。

不做人的迟蓦暂且满足,果真听李然的往沙发上一坐没再为难人,只有一双貪婪的眼睛执着地追着李然脏兮兮的清癯身体。

是真的很“脏”啊。

“……哥,给你。”难得做脏小孩儿的李然把手机递给了迟蓦,满脸紧张。

等迟蓦把手机接过去,温柔地朝他伸手:“来。”

李然又不长记性地贪恋他哥的怀抱,想让他哥哄哄,委屈地一瘪嘴又要流泪,单腿跪在沙发边沿,身体顺势往前倒去,整个窝在了他哥怀里埋脸,小声哽咽着说道:“哥,你好凶啊……”

“好了。好了,乖宝,哥没凶你。”迟蓦轻揉着李然有些潮濕的后脑勺,手指挑起他的小卷毛玩儿,另一手打开手机,“一直都是这样啊。乖。”

确实是……但是,以前迟蓦都是带着愉悦的心情服务李然。

今天他不愉悦……

各方各面确实变化不大,因为他哥一直都很“凶”,没有温柔过。谁让李然对人的情绪有极灵敏的感知能力呢,他想让他哥开心地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