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然赶紧记下:“哦哦!”

又一个红灯,这次99秒。

库里南耐心停下来。没一会儿沈叔骑车追上来,把自己蹬得满头大汗。远远看见库里南,他就叽哇乱叫地竖中指。

“fuck!fuck!fuck!”

“迟蓦,fuck!”

“fuck!fuck!fuck!”

李然听不见,但李然能猜得到,战战兢兢地说道:“他很讨厌骑车啊……”

“他讨厌我威胁他。”迟蓦简明扼要道,“跟你没关系。”

“噢,好吧。”

“要给我什么零食。”迟蓦目视前方,大手伸向副驾驶。索要东西的手势极其自然,一点不客气,“我看看。”

那只手骨节匀亭,有青筋和血管,修长有力,李然记得他夹着香烟时,这双手给人的感觉像建模,赋予他的主人一种想令人探索的疯感。

黑色的正装外套向上抽离一小截,露出他腕间的菩提珠。

玄色,比较小颗。

很漂亮、很清润的质感,绕成两股,和迟蓦手腕间的皮肤严丝合缝地贴在一起。

李然觉得如果把这串菩提珠摘下来,迟蓦手腕上肯定有珠子勒紧皮肉形成的压痕。

“不舍得给?”迟蓦挑眉。

经此提醒,李然回神,才想起今天过来的目的。

“没有不舍得。舍得。”他连忙低头拉开书包拉链,因为慌乱,拉链卡住书包内里的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