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轻轻用手一掀,看到了盘子里拧成一坨的红烧肉,卖相不怎么好,红的发黑,油光锃亮。
“你做的?”
“嗯。做了两回,第一回糊了倒掉了,第二回勉强能吃,但是没有肉了,做不了第三回。”
陆今安伸手将盘子推远,“下回我再给你做,你趁热吃。”
打完感情牌,陆今安手里握了砝码,他又问:“宋闻,我和徐途谁更能入你的眼?”
对于宋闻来说,这是一个挺好回答的问题。徐途斯文帅气,温文儒雅,确实是英俊的。可他的英俊是一个腔调的,早上看还是晚上,今天看还是明天看,都是一样的,没什么新意。
至于陆今安,就英俊得五花八门了。穿西装时英俊;穿的像彩虹跳跳糖时也英俊;吊着眼梢睨人时英俊;冷言冷语说垃圾话时也英俊;假笑谄媚时英俊;暴露了本性阴狠狂妄时,也是英俊的。
还有……由心而发绽出笑容时,英俊得闪闪发光。
宋闻把干燥的嘴唇舔湿,刚想回答,却再次被陆今安截了话。
“宋闻,你想好了再说,我的第一次可是给了你了,你掂量掂量再说。”
“啊?”宋闻恍惚了一下,才想起自己名义上是睡过陆今安的。
编瞎话这事儿他做得不讲究,屁股往凳子里挪了挪,心虚地给出了回答:“你帅。”
明明是一句实话,现在听着却像胁迫之下的无奈之言。陆今安心里不痛快,但他觉得总比听到另一种答案要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