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给欧慕崇送的什么?”乔瑾亦回头问他,风从侧面把他头发吹的炸毛了。
郑明森伸手按住他的头发,“就是一些…一些酒,是我家酒庄自酿的,毕竟他这种身家什么都不会缺,主要送个风味。”
乔瑾亦点点头:“你跟欧慕崇是怎么认识的?”
这一点乔瑾亦一直很好奇,能够搭上欧慕崇这条线,自然也不是一般人,但郑明森看起来很闲。
“我哥跟他算是朋友,他们之前在英国念高中住在一个街区。”郑明森感觉有点尴尬,他哥哥在维系跟欧慕崇的关系,而乔瑾亦是欧慕崇的枕边人。
虽然从背景基础上来看乔瑾亦在他面前非常卑微,但情人这种身份弹性区域非常大,抱到大腿后对附庸势力耀武扬威的情节电影里经常演。
郑明森想起自己在酒吧第一次看见乔瑾亦的感觉,本来就是一个攀不上他的小角色,连酒钱都付不起。
但是他亲手把小角色送到了欧慕崇身边,他明白的太晚,如果窝在卡座里睡的头发乱蓬蓬、穿着旧运动鞋的男孩真的那么不起眼,他根本就不会有心情跟他讲话。
“我们认识一下?”郑明森有些紧张的问。
乔瑾亦睁大眼睛,有点疑惑的看着他:“我们不是认识了吗?”
“我是说,你是哪里人?”郑明森目光落在他细腻白皙的皮肤上,什么样的环境才能养出这样一个奇妙的人。
乔瑾亦被风呛得咳了一声,他说:“我知道你什么意思,你想问我怎么有胆量混进那家酒吧,明明连买散装白酒的钱都拿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