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页

可越是这么想,就越无法集中注意力,下去的第三刀便精准切到了自己的手指。

伤口不算大,却很深,皮破开的地方都向外掀出了肉,血也随之从划口处泛了出来,渐渐滴落在了木质的案板上,红得晃眼。

刚开始还没什么感觉,盯着自己血涌不止的食指愣了整整十秒,他才后知后觉地感觉到有些酥酥麻麻的疼,想起上次摔碎盘子,傅驰亦帮他包扎时的场景,沈南自走到了客厅的那个拐角。

他打开柜子,上下翻找,想找个创可贴包扎一下,却在掏出盒子的时候发现,里面正好空了。

在“就这样算了”和“出去重新买一盒”之间犹豫了很久,最终沈南自选择了前者。

一是因为凭他现在的情况,出去能不能回来还是个问题,二是因为他潜意识里认为这不是很严重的伤,小的时候因为皮,磕磕碰碰过太多次,当时就没有什么处理措施,也不见得有多大的问题,于是他重新走回了厨房。

当他用流水简单冲洗血渍,再次拿起土豆的时候,大门的门铃突然响了。

厨房离门口还有一小段距离,再加上脑子里充斥的全是其它的事情,沈南自并没有听到门铃声,直到门外逐渐传来阵阵敲门声,他才回过神来,走到了门前。

a大离这虽然不算远,但也不至于回来的这么快,沈南自心里觉得,站在门外的人,不是傅驰亦。

再说,哪有人进自己家还要敲门?

如果是这样,那就只有一种可能

——这个人是来找傅驰亦的。

毕竟现在没有人知道他住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