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皓没想到人直接走了, 急得直接上了手, “别急着走啊!不留下来叙叙旧吗?”
霍矜年瞥他一眼,“放手。”
李子皓心脏一颤, 立刻放开了手,却忍不住回想起记忆深刻的一幕——
滚烫烟头按在皮肉上滋滋作响,逐渐散发出焦糊的气味, 血还来不及流出,就已经被灼烧成了一个鲜红的痂。
分明是很可怕的,却也让人在心底隐秘地生出一丝快感。
黑的发,白的皮。
红的肉,黑的血。
他长这么大连一只鸡都没杀过,却很快掌握了怎么让一个人最痛的技巧,每每回想起来都觉得简直跟疯了一样。
当时唯一的要求是不能伤到脖子以上,更不能留下印子。
但他一时昏了头,忘记了这条准则,鬼迷心窍一样想要往那段修长瘦削的脖子上掐。
那时候,这人就是这么回头看了他一眼。
极淡又极冷,没有多少沉溺的神色,只有一抹极其锋锐的、淡漠的光亮,仿佛解剖台前的医生,鲜血飞溅,仍习以为常。
李子皓甚至怀疑就算解剖的是他自己的身体,这人也丝毫不会手软。
那时他明明是完全意义上的上位者和施暴者,却会害怕一个束手就擒、伤痕累累的猎物。
仿佛一头收起爪牙的雄狮,任由蚊虫欺凌不过是因为疲惫不堪,但一旦有人胆敢触碰到安全线,便会被瞬间开膛破肚。
结束之后,已是半夜。
这人点了一根烟坐在床边,慢慢穿上有沾着血迹的衬衫,像是重新披上理性的外衣。
听到动静转过来的眼神里,却连一丝活人气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