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被单枕头都换了一套。
林简进去验收,看着蓝色的床单,还十分不习惯,等清洁公司的人走了,他就把相机收进盒子里,端端正正地摆在客卧的床头柜上,爱惜地摸了摸,准备换衣服去医院。
衣帽间里的衣服还是满满当当的,齐淮知出差只带了几件换洗的离开,林简进去的时候,里面属于他的气味依旧很浓冽。
闻惯了,也挺好闻的。
就是和齐淮知一样,第一眼都太凶了。
林简哼着歌,一边在心里腹诽着顶头上司兼金主,一边手指在衣柜里挑挑拣拣。
现在他每天出门也要花上好一会啦。
挑挑选选,洗洗刷刷的。
习惯性地拿出黑白灰其中一个颜色,林简的视线扫过最边上。
紧挨着齐淮知衣服的是那件鹅黄色短袖。
他慢慢地抿起嘴,纠结起来,手指落下去,又缩着。
黄色太亮眼了,穿出去招人注意,一点也不符合他的风格。
但他的脑子又无端想起了试衣服时齐淮知的表情,犹豫了一小会。
嘀咕着,“就穿一天,今天生日,我高兴。”
“嗯!”他重重地点点头,将灰色的衣服超快地推回去,高高兴兴地拿下鹅黄色的短袖,套上,配上一条白色的中短裤,一双白色的袜子。
出门前甚至还蹲在鞋柜前,研究了好一会。
是穿同色系的黄色帆布鞋,还是小白鞋呢?
经过他的掰手指大战,最终林简穿着小白鞋,勾着嘴角,像一朵漂亮又精神气十足的向日葵,迎着太阳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