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云景公馆某间灯红酒绿的包厢里。
胡隽翊像是被音乐点燃了狂野灵魂。
站在光可鉴人的玻璃茶几上,黑色衬衫被汗水浸得半湿,领口大敞,露出锁骨处细密的汗珠,紧攥着话筒,扯着嗓子歇斯底里地纵情高歌。
喉间迸出的嘶吼,几乎要将包厢的屋顶掀翻。
歌唱得实在算不上有多好听,倒也不至于多么刺耳。
反正包厢里就他们几个人,也没人对此表示抗议,似乎对他这副疯癫模样,早就见怪不怪。
谢涟洲靠在沙发上,一手抽着烟,另一只手轻晃着酒杯,冰块撞击杯壁的脆响,很快就被音乐声盖了过去。
而角落里的穆南停,自始至终都垂着眼,自动将包厢里的喧闹声全部屏蔽,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门心思地猛灌着酒,仿佛周遭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胡隽翊自诩是夜场里的“麦霸小王子”。
自打进了这包厢,短短半小时之内,已经飙了不下十首高难度嗨曲。
每首唱完,都几乎耗了他半条老命。
由于唱得太过投入,他的大脑有些缺氧。
一首《死了都要爱》终了,他一口气没提上来,差点没给自己当场送走。
“咚”的一声,话筒被他随手丢进沙发缝里,紧接着踉跄地跌坐下去,脑袋直接砸进旁边女人的怀里。
那女人穿着浅粉色的吊带裙,一下下轻抚他汗湿的后背,声音甜得发腻:“胡总这嗓子,怕是要把心肝都唱出来了吧。”
胡隽翊大口喘着粗气,一边用手拍着胸口,一边骂骂咧咧道:“我艹!老子刚还真瞧见我太奶在奈何桥上召唤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