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毓在大脑里迅速勾勒了一下这个“绰约多姿”的形象,但最近一天二十四小时睁眼闭眼全是项耕,勾了半天,几乎连个女性的外貌都勾不出来,眼珠往哪边转都是身高腿长在灯下皮肤闪着光的项耕。
“倒也没那么大度,”程毓把脑子里的画笔甩到一边,“心里还是憋着口气,还是要努力尽快找个女朋友,让她看看我过得有多好。”
“你……”郑焕东歪着头,撇了撇嘴,“往哪努力了?我怎么没看出来呢?”
“唉……地里太忙了,你等着,”程毓手指朝着屋顶晃了几晃,“你等着我今年肯定齐活。”
第二天程毓一早就往稻田开,等他拐进小路时,刚从地平线冒头的阳光正好打在项耕的后背上,前面几个师傅拿着工具往稻田深处去,项耕跨着大步跟在后面。
腿很长,特别长,程毓突然就觉得项耕像个少年将军,身披朝晖,行疾如飞奔赴战场——去征战他那上千亩的稻田。
程毓一手把着方向盘,把另一只手的拇指和食指放在嘴边,朝项耕吹了个响亮的口哨。
程毓那车动静挺大的,而且项耕对发动机的声音已经特别熟悉了,几乎在他拐进来的同时,项耕就已经知道他回来了。
早上的太阳也很刺眼,项耕用手挡在额头,眯着眼往大门口看。
车离他越来越近,车里的程毓没有疲倦,裹来一阵风,带着满脸笑:“我带了早点来,吃点儿再去地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