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说得就非常不讲理了。
还酸不溜丢的。
项耕看了眼程毓,挑了一筷子粉条,油润润的。
七夕是个杂食狗,不挑食,给什么吃什么,不管吃什么都不抱怨。
特别好养活。
碗里的狗粮没了,项耕又往里面拨了点儿菜和米饭,七夕不哼不哈地吃起来。
“哥,这狗为什么叫七夕啊?”李元飞问。
“牛郎织女相会的时候捡的。”程毓给七夕扔了块摘掉鱼刺的肉,“小可怜儿,大晚上趴路边野草窝里呜呜,浑身脏兮兮的,还有伤,看见人吓得直哆嗦。”
“那时候它多大?”李元飞也学那俩人,给七夕碗里放了块炒菜里的肉片,七夕斜着眼瞟了他一下,一爪子把肉片给拍了出去。
“嘿!它怎么这样!”
程毓乐得饭都快喷出来了:“七夕警惕性是挺强的,小时候吓的吧。”
“可能也就一两个月大吧,我也说不好。”
项耕抓了七夕脖子几下,说:“那会儿我真不想要它,又脏又丑,也怕养不活,但它那个眼神儿……实在是太可怜了,好像我不要它,它马上就得死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