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亦特别喜欢狗,尤其是哈士奇。
他小时候差点被人贩子用一根棒棒糖拐走,多亏当时小区外面文具店老板养的哈士奇救了他一命。
那只哈士奇叫咻咻,长得漂亮,又聪明,是一只有血统的赛级犬。
当时他都要跟人贩子上车了,咻咻突然冲过来对着人贩子狂吠,还咬他的裤子。
人贩子吓得直接跑了。
过了几天,他在本地电视台看见新闻,警方抓获了一批贩卖儿童的犯罪人员,其中一个就是给他棒棒糖吃的男人。
他那时才知道,那个人是人贩子。
自那以后,他对哈士奇就有了一种不一样的感情。
父母工作忙,平时外公外婆照顾他已经很辛苦了,他不好意思再提要求想养一只狗。
于是,他很早以前就决定,等他经济独立有自己的房子了,他一定要养一只自己的小狗,就养哈士奇。
“你是哪家的小狗?怎么还进错家门了?”
林亦伸出手给小狗闻了闻,见它没有攻击性,才试着摸了摸它的脑袋。
被抚摸之后,小狗的尾巴晃得跟螺旋桨似的。
它伸出小舌头舔林亦的手指,特别亲人,乖乖的。
太可爱了。
林亦的心都快被它萌化了。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他有滤镜,越看越觉得这条小哈士奇长得跟咻咻特别像。
一脸聪明相,干干净净,眼睛像明亮的黑葡萄。
“这是你的小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