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套和那一套,哪个比较好一点?”
路羲和打了个哈欠:“它们长得一模一样吧。”
他小心避开地上的颜料,找了个高脚凳坐着:“比起这个,你少熬夜气色还会显得好一点。”
“我没有熬夜,只是起得比较早!太阳升起那一刻的光线可是很宝贵的!”
路常仪是个艺术家,具体搞什么艺术路羲和不懂,他也不感兴趣。
此时路常仪正在对着镜子,用绘画的手法往脸上糊化妆品,企图掩饰自己的憔悴。
“而且如果不是因为早起的习惯,我就不会遇到恬恬,我就会错过一生的挚爱……”
“好了好了,别再讲了,你已经讲了一万遍了。”
路羲和听路常仪讲他和孟恬的初遇,已经耳朵听出了茧子,什么在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中,在海边遇到了命定的女神啊什么的,路常仪简直逢人就讲。
恋爱脑真可怕,路羲和心想。
“差不多得了,如果迟到的话,给人的印象更不好吧!”看路常仪还在纠结,路羲和强行推着他出门。
“等等,还差一支玫瑰!”
刚从花园里剪下的玫瑰被悉心包好,路常仪手握玫瑰,一路上坐立不安的样子,令路羲和深感丢人,在餐厅见到孟恬时,那仿佛摇着尾巴一样迎上去的样子,让路羲和觉得不如直接掉头回家算……了……
他的眼珠子不动了。
一错不错地盯着那个坐在轮椅上的人。
由于餐厅有着装规范,孟沉今天穿了西装,哑光金属的袖扣很衬他冷淡的气质。
孟沉看过来的眼神中带着惊讶,随即,是若有所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