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茸皮套洗得香香的、白白的、软软的,灵体立刻喜欢上了,一下子钻进去,鼓鼓囊囊地把皮套撑起来。
哦,里面暖和又舒服,他变成了一个可爱的小毛球!
毛球喜不自胜,在男人的手掌心里扭来扭去,蹦跶起来又落回去。然后他找准了眼洞的位置,一下睁开了那双黄澄澄的、水晶一样的大眼睛,好奇地张望着这个世界。
像个刚出生的婴儿一样,大脑里只能处理最简单的信息,记忆也不过是飘忽不定的幻影。可是毛球总觉得自己有一件必须去做的事——他要去找到某个人,他要用生命爱着他,矢志不渝。
他要努力长出腿,那是为了追随在那个人的身后;他要长出健壮的双臂,那是为了将那个人庇佑在怀中;他还要学会说话、唱歌、念诵情诗,那一定是为了赞颂那个人的名。
从来如此,从来如此,比喜悦更加丰盈的爱意,满到快要溢出来。他张开稚嫩的嘴,努力发出了两个音节,“阿逐……”
多么叫他快乐、多么叫他喜欢的两个音节啊,毛球忍不住一遍遍重复,像牙牙学语的孩子一样。忽然,他又看见了男人手中握着的东西,那饱满的、鲜红的一朵玫瑰。
噢,那是一朵花!毛球的脑海里闪现出模模糊糊的念头,一朵美丽的花,如果送给他喜欢的那个人,那么他一定也会喜欢上自己的!
“花……”他努力地,发出一个个模糊的音节,直到它们能连缀成句,“花、花……送……阿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