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天的雨水如水帘一般将这个无人的小巷笼罩了起来,嘈杂的声音在雨声中若隐若现,倒是让远处偶然路过的行人忍不住忽略了里面偶尔传出的叫骂声。

混混的头目擦了擦眼角的痛处,发现一抹血色混杂在雨水中染红了他满是伤口的手,然后被雨水冲刷掉,迅速顺着水流消失在满是泥泞的路上。

“妈的,这臭小子是真能打啊。”

头目忍不住抱怨道。

看起来挺清瘦的一个男生,没想到却是像狼崽子一样的狠,打起架来根本就不要命。

他们五个人手持的木棍打人虽然疼,但是却没有明显的伤口,这男生可不一样,见拳打脚踢没什么作用干脆从地上捡起了块板砖直接拍到了他脑袋上,一下子就给他干出血了。

疼!

混混心里叫苦不迭,都说钱难赚屎难吃,这钱赚的真他妈憋屈的慌啊!

然而更可气的是,旁边那个虽然是雇主,但却不当人的有钱少爷还在那里站着说风凉话。

“你们几个到底行不行啊?我都等着七分钟了你们还废不掉他?就这本事还想赚我的钱?”

头目虽然心里恨,但道上的规矩摆在那里,有钱的才是爷,雇主的要求必须有求必应,不然以后坏了名声也就接不到生意了,这一大家子人还怎么养活呀?

想到此处,混混头目咬牙切齿的下了狠心。

今天说什么,也要做成这笔生意。

于是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对着有灯光的地方晃了晃,正好让所有人都看到了手里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