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

对嗅觉特别灵敏的温允安来说,人身上的味道和衣服上的味道浓度是有差别的,霍聿珩离开前后不到三分钟,他就察觉到霍聿珩的味道变淡了。

正是下午三点,这个时间对兔子这样的晨昏性动物来说是最好睡觉的,温允安不愿意醒。

他也不知道霍聿珩不在,只是一个劲地往霍聿珩的衣服挤,直到整只兔都完整地挤进西装外套的袖口里,霍聿珩信息素的味道又浓了一些,他才又安稳地继续睡觉。

霍聿珩回来时,桌上一片狼藉,兔粮和提摩西草一口没吃,什么都在,但小兔不见了。

霍聿珩心跳频率飙升,集团里安保这么森严,还能有偷兔贼?

“宝宝?”

霍聿珩尝试叫了他一声,没有听到回应,正准备报警,就看见自己的外套袖口动了动,从里面露出来一团白色的小兔尾巴。

温允安的体型比正常的成年垂耳兔还要小,连钻在袖子里都很难被人看出来。

霍聿珩靠过去,伸手轻轻捏了一下,温允安“唔”地叫了一声,袖子里传出来一声软软的声音:“老公救救我!”

小小的垂耳兔挪着脚,扭着兔屁股慢腾腾地往袖口外倒车,从黑色的西装袖口挤出来一只白色的小兔脚,看着像煮熟的黑芝麻汤圆漏了馅。

霍聿珩要被他可爱死了,一颗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一手提住袖子,一手护着袖口,把他轻轻“倒”了出来。

一团小兔安安正好倒在手上心。

温允安累得气喘吁吁地翻了个身,摊开小身体趴在霍湳枫聿珩的手上:“老公,呼~太好啦……黑漆漆的,我还以为有偷兔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