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些在那个人的哈哈大笑中,刚毅果决地挂断电话,为了分散注意,气哄哄地把孟献廷那一箱子衣服生拉硬拽拖进卧室,大发慈悲地为他整理衣服。
他在自家的步入式衣橱里,化身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嗡嗡嗡”的功夫,直接清出一面墙来,专门划分为那个人的服装专属区域。
这样……
如果那个人将来哪一天想走了、决定离开了,他的衣服不和自己的混在一起,或许会好找一些、好带走一些。
林些挂好两套西服,忍不住拉开防尘袋偷看了一眼。
比对一番,他得出结论,那个人无论穿哪套都会很好看——一套更能凸显他衣冠禽兽的特质,另一套……嗯,可能会显得他更人面兽心一些。
这么想来……
这一箱衣服似乎就没有丑的。
怎么看怎么都像是那个人把自己最好的衣服都寄过来了——就连箱子里随行陪嫁过来的袜子,都像是经过层层选拔、比武招亲,严选出来的扛鼎之袜。
衣服整理好一大半,林些发现箱子里不仅塞了一件骚气的大衣,还有一件压缩得看不出形状的鹅绒羽绒服。
“……”
看来那个人真是对洛杉矶的冬天没有概念。
林些将孟献廷的大衣徐徐展开,只见大衣里面竟是严严实实裹着好几个材质各异、样式精美的相框,每一个相框里居然还放着一张他和孟献廷的合影……
是那个人精心挑选的、属于他们不同时期的合影。
林些怔怔拿起其中一个相框,金属质感的波浪型设计,里面放的照片是他那年高考完,和孟献廷两个人毕业旅行,在桂林的遇龙河坐竹筏时,船夫给他们拍的合影。
照片里,他们的裤子湿了,鞋也湿了。
这张相框的旁边,端放着一个古朴的木质相框,规规矩矩,方方正正,里面的照片……林些忘了是他中学时哪一年生日拍的。
照片中的少年孟献廷,为非作歹,浪费食物,趁小寿星林些闭眼许愿的空当,使坏地抹了他一脸奶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