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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舍春难得听到区别于“喜欢一个人没有理由”的如此详细的答案,竟然出自一个他所认识的最不爱讲话的人,且大有滔滔不绝讲下去的趋势,又震撼又脸热,连忙喊停:“不不,我问的不是你为什么喜欢我,是你为什么‘暗恋’我——你要是大学的时候就追我,我说不定当场就甩了岑周答应了。”

“你不会。”闻于野笑起来,仿佛比卞舍春更了解他自己。

“好吧,我确实不会,我那时候是有些多余的良心,”卞舍春贬起自己来嘴巴毒了至少三分,“还有些过剩的表演欲和泛滥的虚荣心。”

“所以你才会答应岑周的告白?”

“不然?”卞舍春耸耸肩,但厚重的外套让这个本来表达轻蔑的动作更像冷得缩了缩脖子。

闻于野笑了笑,倒是非常大方地为他十八岁的初恋开脱:“也不用这么武断吧,你被表白时看上去很开心。可能你那时也是真心喜欢他,只是现在没感情了。”

“不是,”卞舍春也微笑着看他的眼睛,山风吹乱他的头发,有一瞬间那姿态像舞动的极光,而他带笑的嗓音却有一种风一样的凛然,“一瞬间的感动,不能称之为爱,充其量只是一种热诚的幻觉。”

做多了文字工作的人,有时候讲话也书面一些,直接点讲,听上去像装逼。卞舍春说完就有点不好意思,但话已经出口,他只能接着讲完:“年轻的时候,难免迷信它。”

闻于野认真思索了一下,摇了摇头:“对我来说,不是这样。”

他难得反驳,卞舍春挑了下眉:“怎么?难不成你是一见钟情的那种类型啊?”

“不算是……”闻于野像是回忆着什么事,说,“但在我看来那些不是幻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