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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舍春只开了玄关的一盏灯,他不知道是不是所有天寒昼短之地都偏好这样的灯光,暖融融黄澄澄的,像摇曳的烛火,把他晦暗不明的一颗心照得有些自惭形秽起来。

他囫囵洗了个澡,躺在床上,想写点什么,习惯性地想寻找包里的键盘,回过神才意识到没带电脑。手机放在离床头好几米远的地方充电,他连一步路都懒得走,翻身摸床头柜上酒店给的纸笔,勉强支起上半身,想借着那点聊胜于无的灯催化点创作灵感。

闭上眼,绚烂动人的极光还在他的眼皮上残留着斑驳的色彩,他试图在脑海里寻找一些别的东西,寻找一些词汇,编排一些诗句,但那个世界太安静又太原始,像是语言还没有诞生,文字失去了力量,他只能遵循着记忆,试图在走马灯一样闪过脑海的画面里加上些许与之相衬的旁白。绞尽脑汁,最后落在纸上的只有一个潦草的名字。

卞舍春无意识地把手指伸进头发里,被打结的发丝缠得更加心烦意乱,好似挣不破茧的一只蝶。最后他索性放弃无谓的构思,睁开眼,或许今夜不适合当诗人。

不适合当诗人,那就做个俗人。他拿笔头敲了敲自己的下巴,无端想起闻于野左眼下的那颗痣,明明在大多时候,他看不见那颗痣。

他和闻于野,今夜之后大概就难再见面了,平白耽误人家的年假,实在不好意思,虽然他收费也不便宜就是了……跨越几百公里,相处十几个小时,以他这位俗人所能想象到的最浪漫风景作结,这萍水相逢的一话至此算是两清了。

卞舍春热衷追求一时兴起的快乐,也严格遵守两不相欠的体面,可这回到响片尾曲的时候了,他的怅然竟然要比释然多些。

大概是极光确实太漂亮了。

酒店带着淡淡香薰味的空气里传来一声长叹,卞舍春在床上把自己翻了个面,却听一声闷响,是什么东西被摔到了地毯上。

卞舍春费劲地睁眼看去,第一眼看到的是羽绒服垂落的衣角,顺着衣角往下看,眼神一下子凝滞在了那个黑色方块上。

他几乎是连滚带爬地赶紧把它捞了起来,摸到一整块沉甸甸的温热,这暖手宝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误触开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