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嘉煜还要再贫嘴,他的小仆来了,说茶水不小心弄湿了他摆在桌上的书。
沈嘉煜挑着眉,对秦霄华说:“瞧,我这小仆,笨手笨脚,没你这个伶俐。”
他说着,抬脚笑着出去,回到房间后,看了眼桌上被打湿的书籍,白净的面上带着盈盈浅笑,说出的话却令人胆寒:“这么不会做事,手脚不如砍了,留着也是净给人添麻烦。”
小仆登时吓得面色灰白,跪下来直磕头求饶。
沈嘉煜冷冷一哼:“这次是我心情好,饶你一次,滚出去,别碍我的眼。”
于承力出来去公众小厅透风,见方晓冬也过来了,就赶紧拉着他坐下,问他:“刚刚那沈嘉煜是不是从你们房里出来的?”
方晓冬坐得乖,点头。
于承力左右看,见没人,才凑过去压低声音:“以后和他别走那么近,知道吗?他不是什么好人。”
方晓冬最爱听那些八卦了,忙低头写:“为什么?”
于承力皱着眉说:“他爹沈朝秋喜欢年轻男孩儿,是个变态,听说喜欢男人这病会遗传,保不齐沈嘉煜也喜欢男人,也是个大变态!”
方晓冬像是听着了惊天秘闻,久久不能合上下巴。
于承力帮忙给他合上,苦口婆心:“一定牢记我的话,见了他就离远点。”
他说完,端起茶喝了一大口,咂咂嘴,说茶喝着没酒尽兴,最好是陈年的女儿红。
“女儿红啊,我家有,我父亲最喜欢那明媚青春的女儿酒,一口下去,仿佛自己就是那娶女儿的新郎官,回味无穷。于先生,要我给你讨一些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