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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冬带着他的两页忏悔书来了。

秦霄华站在桌前,灯光亮堂,衬得他脸十分得白,他踱着步子,拿着信纸慢悠悠地看,越看眉梢笑意越浓。

整整两页,方晓冬写的内容就没离开过狗。

第一页写那小狗如何得可爱乖巧。

第二页的前半部分写狗具有灵性,是人类的好朋友,不可以对狗残忍伤害。

最后几行写小狗还是小小狗,有点贪玩,不小心跑丢了,他就去找狗,他和小狗都不是故意的,请秦先生大发慈悲,饶了小狗,还有他。

慈悲的秦先生停下了步子,凝视方晓冬。

方晓冬瞬间挺直背,接受注目,只是那双大眼睛,眼巴巴的,实在令人心软。

秦霄华放下那两页满满当当的纸,问了个不着边的问题:“谁教你识的字?”

方晓冬一愣,才写道:“小时候村里有个外地来的读书人,他住的那几个月教过村里孩子认字念书,我是那时候学的。”

秦霄华倒是没想到,他以为会是方晓冬父亲教的。

他点点桌上的信纸说:“一共约有两千字左右,你就错了几十个。”

方晓冬呆了呆,随后脸色爆红,几根细细的手指绞着衣摆,恨不得钻进地缝里去。

秦霄华轻轻地笑,见方晓冬脸颊和耳朵尖红得如石榴籽,才微不可闻地轻叹一声:“逗你的,快回去休息吧。”

方晓冬咬了咬唇,没走,他写道:“我想在秦公馆做帮佣,不要工钱,可以留下我吗?”

他殷切地瞅着秦霄华,捏着本子的指尖用力到泛着青白。

秦霄华却沉默着。

方晓冬在这沉默中,亮晶晶的眼神逐渐暗淡下来,他垂下眼皮,看着地板,仿佛只要秦霄华不同意,他就能碎成一片片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