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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那个小山村里,山上地里大多数草都能吃,方晓冬见了绿苗苗就当野菜。

方晓冬像是看着了亲人一样抚摸它们,这座大城市里基本没有荒地,他都没地方去摘免费野菜吃了,想要野菜还得去十来公里以外的野树林里。

方晓冬拍拍它们,让它们好好生长,他会来吃它们的。

方晓冬在厨房堆摆砍好的柴火时,一个负责厨房的老妈子手里拿着只巴掌大的小黑狗,小黑狗哼哼唧唧的,一下子就吸引了方晓冬的注意。

他跑过去,睁大眼睛地好奇,吴婶见他喜欢,就笑着说:“这小狗崽不知哪里钻进来的,在后院里叫唤,让我给碰上了,它腿受了点伤,刚给它包扎了一下。”

小狗崽估计还不足月,右前肢裹了一截儿白布,长得倒是肉乎乎的,两只耳朵特别小,缩在脑袋里,黑咚咚的眼睛瞧着方晓冬。

方晓冬摸了摸小狗鼻子,小狗就舔舔他的指尖。

吴婶要去忙,她把小狗给了方晓冬看顾,还特别叮咛道,会长爱干净,不喜欢野猫野狗之类的动物,千万别带着它出去晃悠,等到晚上,她就把这小狗带回家里,让儿媳妇照看,她儿媳妇喜欢狗,等小狗大了,还能看家护主。

方晓冬点点头,抱着小狗坐在柴火堆旁的板凳上,晒着太阳,抚摸小狗短短的茸茸的皮毛。

临近黄昏,秦霄华回来了,带着沈家大少沈嘉煜。

两人刚在外聊完公事,秦霄华顺势邀请沈嘉煜去公馆坐坐,用个晚餐。

沈嘉煜应了。

沈嘉煜漫步在石径小路上,欣赏着周遭的花花草草道:“秦会长的住所,千红万紫,欣欣向荣啊。”

他看向花园里的牡丹丛笑道:“瞧那牡丹开得多美,真是令人心旷神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