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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他刚刚跟刘胜虎签约,还不知道他会将人扒皮吸血的本性。自己之前过得太过一帆风顺,缺乏警惕性,又正值极度缺钱的时刻,当刘胜虎提出要他帮忙写“来钱快的定制作品”的时候,他只问了几句就答应了,甚至因为害怕其他人知道他贩卖自己的心血,自欺欺人地选择不签合同,仿佛这样就能掩盖他的“罪证”。

结果,这成了刘胜虎掌控他的利剑。

所谓定制作品,说白了,就是按照要求,帮别人写歌。

他要求所有作品必须署上他的名字,不允许剽窃,刘胜虎也答应了,最开始几次买卖的确按照他的要求一一实施,庄寒渡也确实在短时间内拿到了不菲的报酬,那之后,他渐渐放下戒心。

除了创作,庄寒渡还忙着拍戏,为了节省精力,他便逐渐将这件事情交给刘胜虎操办。

就这么过了大半年,庄寒渡卖出去了十几首歌,偶然间才发现,自己给一个男歌手写的歌,署名是那个男歌手本人,而不是他。

那首歌挂在热榜上好几天,却没有一个人知道是他写的。

庄寒渡质问刘胜虎,得到的是意味深长的笑容,以及状似无辜的回答。

他们没签合同,没录音,所有证据都掌握在刘胜虎手上,庄寒渡无法证明那是他的作品。

“你想把这件事曝光吗?”刘胜虎眼中闪过精明,“你没有任何证明你无辜的证据,就算其他人知道了,也只会认为你我是蛇鼠一窝,有几个人会相信你?”

他拍了拍庄寒渡的肩膀,“想要迅速赚钱就必须要牺牲一些东西。你妈妈还要治病,你家现在只有你能赚钱了,好好想想,你是要真实的,能拿到手的钱,还是要那没个鸟用的署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