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把琴,第一架鼓,第一个恋爱。
它们都是长了眼睛的,见证最懵懂的成长,最稚嫩的摸索,最纯白的热忱。
有时候杨今予会悲观的想到,世界上任何人都会离自己而去,但他的乐器不会。
就算他死了,他的鼓也永远忠诚。
换做曹知知,换做乐队任何一个人,也是一样。
“嘶。”杨今予猝不及防吃痛。
刚刚不动还好,一动,脚腕传来一阵锥心的疼,迈不了步了。
“怎么了?”闫肃停下。
“脚”
闫肃急忙蹲下查看。
杨今予脚上还戴着那串属于两个人秘密的铃铛,此时踝骨红肿一片,将绳圈撑得严丝合缝。
闫肃轻轻按过去,杨今予倒吸一口凉气。
“动一下试试,能动吗?”闫肃问。
杨今予尝试转动脚腕,随之而来就是钻心的疼。他摇头:“动不了。”
“骨折了。”闫肃换到杨今予身前蹲下,说:“上来。”
众目睽睽下,攒动的人头中,杨今予清晰地看到闫肃的爸爸和几个伯伯的视线,落在了自己身上。
很别扭。
他尽量让自己扯出一点笑:“不用,其实也不是很疼”
闫肃眼底有浓浓的心疼,他抬眸,看到谢忱给了他一个隐晦的眼神,提醒他注意点。
胡同里老老少少都看着呢,闫肃只好硬着头皮迎接父亲的视线。
父亲一脸阴霾,不怒自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