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打鼓。
活着不如打鼓。
他还没废物到连水都不会烧,叮叮咣咣进了厨房,给闫肃开了壶热水,又拌了蜂蜜进去。
已经算使了浑身解数了。
他端着烫手的杯子飞快跑到客厅,砰的一声放在茶几上,赶紧捏了捏耳垂。
然而闫肃大有要睡到天荒地老的架势,这都没有被吵醒。
杨今予鬼使神差蹲下,扒着沙发,好奇地注视了一会儿。
以前没发现,闫肃的五官其实很耐看,即使这样东倒西歪躺着,也没影响他的俊秀。
都说相由心生,闫肃无论何时神态都不似谢忱那般的锋利,但也不似谢天那样的明朗。他是介于中庸的,脸型周正,眉眼疏阔,怎么看都是无趣的正派角色。
杨今予一直觉得闫肃没他帅,特别是在他对那身“米其林”的印象深刻脑海之后。
但从入春之后,闫肃脱下臃肿的棉袄,开始换上薄衫,少年修长的身段由此才显现出来,才越发耐看了。
谢天有句话说得对,人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是浑身都发光的。
在窥见闫肃展示真正的本领之后,那幅泼墨般肆意的“踏花携枪图”带给杨今予的视觉震撼,久久不能散去。
杨今予长这么大都在和声音与灯光打交道,他是属于夜场的,晴天白日下的风景,一直与他无关。
他的世界很隔音,音乐是什么样,他就是什么样。
而在他孤岛的另一隅,有一个人猝不及防劈开了他的一叶障目,飒踏而来,乘兴即止,独留一泼惊鸿,叫人振聋发聩。
闫肃明明未发一言,却似倾囊告知:这世界上还有无数种可能性,还有太多新奇是可以睁眼看一看,甚至去摸一摸的。
在听觉以外,在黑夜以外。
有朋友可交,有理念可守,有光迹可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