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今予露出嫌弃的神情,“爱问不问,过时不候。”
“你是千里耳吗?盗墓笔记里那种听奴。”闫肃抓住机会飞快问道。
杨今予:“?”
这是会从闫肃嘴里说出来的话?
杨今予神奇地歪了重点:“你不是学霸吗?也看网络小说?”
“曹知知书柜里的,这个题材看过一些。”
闫肃谦虚了,他分明全套看完了。
生活阅历并不丰富的十几岁,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都会对未知的世界生出探究欲。越刺激神秘的,就越吸引人,闫肃也不能免俗。
别人眼里的闫肃总是少年老成,浑身贴满了懂事、学霸、乖小孩的标签,以至于所有人都忽略了,这也是一个十六岁的男孩而已。
没有孩子会不对外面的世界感兴趣,只是出不去罢了。
杨今予无奈——外行人对音感的理解,总会有这样那样的误会。
他在解释这种事上会多一分耐心,讲解道:“绝对音感对声音的敏感,在于音律,而不是音量。”
闫肃似懂非懂眨了下眼:“那你为什么还是能听到很远的声音?”
杨今予懒洋洋抬手,指指自己耳朵:“天,生,的。”
大概杨今予自己都不知道,有关声音的话题,他聊起来时脸上总是挂着优越。那些骄傲像是刻进了dna,一动就会发光。
“绝对音感是什么?”闫肃又问。
杨今予微微垂头,思考了一会儿,表情隐藏在两颊的碎发里。
怎么跟一个纯外行、还貌似有着五音不全倾向的人解释呢?
“这么说吧。世界上任何声音都是有一个音部的,自然声,人声,乐声。”说到这他看了闫肃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