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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何的文学素养平平,他是非常聪明,但一向只喜欢快捷且有正确答案的学科,他的前半生都在了以最快的速度达成自己的目的上,很少会花时间来读这种纸质书。但此刻程世英靠在他身侧,在秋日的阳光中向他娓娓道来书中的内容,却让楚何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安宁与幸福,

“——大概就是这样的故事,写得还不错。” 程世英问他:“你要不要看?”

楚何摇了摇头,抬手搂住他的腰:“你好像不着急出去?”

程世英闻言,抬起眼:“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

楚何顿了顿,看了眼他手上的书,道:“我听了。”

程世英看了他一眼,将书放到了茶几上:”不是你说不会让我走的吗?” 他说着在沙发上舒展了身体,向后靠的同时闭上眼道:“我就当度蜜月了,本来也是空出了一个月要来陪你的。”

他说着用脚踩了一下楚何的大腿:”给我念书。“

楚何因为‘蜜月’两个字停滞了半刻,随后将一只手放在了他的小腿上。程世英在这一个星期内养好了病,也补足了觉,皮肉紧实而光滑,他捏了捏他的小腿肚,让他将脚放在了自己腿上,把书从茶几上拿出来开始读。

书是英文原著,男人的低沉的声音缺少感情,但发音却很流畅。

程世英闭眼听着,耳根逐渐有些发痒,忽然伸出脚又踩了他一下:“刚才那个段,再念一遍。”

楚何声音一滞,倒回去再读了一遍。

程世英听了一会儿,又动了动脚,这次是用脚跟轻轻踩了他的腹部:“刚才那个单词读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