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明了,容易记忆。
缺心眼,好糊弄,一看就不是个挑事精。
他每天太忙了,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去经营感情。上班都够他受的了,每天和这些个人精打交道,不想回到私人空间还要这么辛苦。
找个听话的小家雀儿,不是挺好的嘛?
不过最近不太好记了,他还没弄清是哪一个呢。
楚总撇嘴。
楚总:别管我!
第12章
32
楚暮不说话,秦朝也不催。
其实他俩少有这种安安静静的清静时候。
从认识到现在,基本上都是彗星撞地球,怼得火花四溅。
楚暮看到他,那就是针尖对麦芒,没有哪儿看得顺眼。
他也没好哪儿去。
秦朝下意识摸了摸鼻子,自己把自己逗笑了。
他和楚暮也差不离。
一开始没遇到正儿八经喜欢的,都以为自己喜欢乖的,听话的,不到处惹事生非的。
就好像养个小猫小狗,都想养个不拆家的。
说穿了他俩都不是什么好玩意儿,自我意识过剩,天老爷第一自己个儿第二,根本不把别人当人,即使是找对象,也没觉得对象这个坑里得是个平等的灵魂。
找个相好,却把人家当宠物养着,好吃好喝供着,嘴上喜欢,心里一点不把人家当回事。
开心的时候哄哄,不开心了就晾着,无所谓这段关系能维持多久。
谈得成就谈,谈不成打发一点也就好聚好散。
这能算相好吗?
这顶破天,充其量,也就算是找了个心理抚慰犬。
楚暮这小公子哥能和他一口一个“保安哥哥”拌嘴吵得不亦乐乎,可小楚总能纡尊降贵和步绾打嘴仗嘛,光想想都知道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