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霭见状,松开了手。“可以吗?盛峣。”
半晌,盛峣还是应了:“好的,程总。”
程霭去吹头发换衣服,盛峣切了一个馒头,用黄油煎到微微发脆,配上一碟炼乳,又煎了俩鸡蛋俩烤肠,不中不西。没讲究,他在家就是有啥吃啥。
程霭家里没有专门的餐桌,只有一个类似于酒吧吧台的高台,顶上做了挂酒杯的钢架,台边有两个高脚凳,可以半站半坐地吃。
程霭和盛峣面对面坐着。
盛峣感觉到程霭在偷看他,被盯得忍无可忍之后,盛峣抬起头,盯回去:“程总,怎么了?”
馒头片掉落在餐盘里。
“没、没什么啊,看你吃饭好香哦。”
盛峣没忍住,嘴角抽抽:“哈?”
这好像是第一次见到非工作场合的程霭,穿着休闲的居家服,头发松松软软,不似办公室里那样西装笔挺,精致到头发丝儿。
他望过来的时候,眼神柔和,给人一种混入墙角玩偶也毫不违和的错觉。
程霭捂嘴咳嗽两声:“我是想说,两个人吃饭比一个人吃饭要香。”
“那确实。”盛峣想起了和托尼、水豚一起吃饭的时候。那个广场的负一层是个牛马饲料厂,一到饭点全是人。一个人去吃那叫摄入能量,三个人去吃那叫工间隙间蛐蛐充电。
盛峣咽下那口食物,说到:“程总是要自己做饭吗?”
“做,做得一般般,”程霭叉起刚才掉落的馒头片,“但总觉得,要自己做饭,才有生活的感觉。”
盛峣:“嗯,外面的东西也不怎么好吃,自己做,哪怕只是弄熟了放点盐,也是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