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很喜欢吃馒头啊?”程霭超超超经意聊起天。
“两百克的馒头,大概有九十克碳水,可以快速提供能量。”盛峣咬了一口,又夹了一筷子青菜,“我不喜欢馒头,我吃东西只是为了维持生命。”
程霭半天没说话,沉默使得盛峣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这么对老板说话可能有点不合适,于是改口:“公司的馒头很好吃哈。”
“没关系,”程霭细嚼慢咽,“我也不爱吃东西。”
“你不爱吃东西可能是因为没饿过。”完蛋。嘴太快了。盛峣闭上眼睛,在心里抽了自己一个大嘴巴子。他忘了自己现在已经是一个打工人,言行举止要慎重。盛峣缓缓睁开眼睛,“老板一定吃过很多好吃的吧,曾经沧海难为水。”
“可能吧。”程霭发现盛峣在自己面前有点拘谨。
他的发现没有错。
盛峣吃饭的速度变快了,如果偶尔两人在食堂不经意对上眼,盛峣会直接用袋子装俩馒头下楼吃。
程霭很抓狂,自己不够和蔼吗!?自己不够亲切吗!?他怎么看见自己就跟见了洪水猛兽一样!
脱敏,必须脱敏。
程霭把盛峣的工位搬进了自己的办公室。
可能是工作日久,也可能是慢慢熟悉了,盛峣对程霭稍显放松。
但是很快,程霭发现盛峣还是会在外面磨蹭到上班的点才回来。他暗中观察,发现和隔壁写字楼的连廊处,可以一览盛峣的行踪。
盛峣总是在广场上抽烟、喝咖啡,和另外两个人一起,烟抽完了就干站着,离上班还有五分钟的时候开始往回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