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陆临每天早上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自己的枕头紧挨着哥哥的枕头,虽然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他的枕头又会端端正正放在自己床上。
村里的女人都喜欢他哥,因为陆明池漂亮,不像他们这种农村的野孩子,更像是城里的少爷,即使穿着粗制滥造的衣服,也掩不住那种骨子里的矜贵。
陆临当然也是喜欢他哥的,有多喜欢呢?
陆临没想过,喜欢又不是米不是面,不是田里的稻谷也不是池塘里的鱼可以拿用称来称,如果一定要说的话,那他对哥哥的喜欢就到了无法衡量的地步。
陆临记得自己以前写过一篇小作文,大概是四年级的时候。
他成绩不好,爹妈又光顾着挣钱根本不管他学习方面的事情,给他交学费也不是指望他靠这个出人头地,不过是在他们打工的时间找个能看住他的地方,省得他四处闯祸。
陆临脑子是聪明的,从小学什么都快,可是没用到正处,从小学开始就已经成为了让老师头疼的对象。
要说学的那些科目最无聊的就数语文了,语文老师又是个从城里下乡支教的大学生,没什么脾气,根本管不住这些皮猴,陆临甚至逃课专挑她的课逃。
小学的后面有一条浅浅的小溪,水面清澈,穿着凉鞋直接踩到水里,在石头缝里摸索一会儿,就能提溜出一只小虾出来。
那天为什么没逃课陆临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那是个夏天,下午的时候太阳刚好晒到了他的座位,给本来就闷热的教室增添了一抹燥意。
窗外的蝉鸣似乎停了,陆临揉了揉困倦的眼睛,一手撑着脑袋,一手拿着笔戳着教室窗户的玻璃。
女老师在上面讲的什么,他完全没往心里去,不时抬头看了看教室最前面挂着的时钟,数着分秒盘算着下课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