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卜卜脆。”

周琅不知道这句话什么意思,他只是捏了捏空空的右手,脑子里忽然闪出一个想法:粤语真好听。

叫人意乱情迷的好听。

还没等他从帅哥迷人的嗓音里挣脱,刚刚令他眼馋的同款手机便从头而降。周琅手忙脚乱接住,听见kev说:“这是肖复殷让我给你的,我们几个的号码都给你存进去了,在香港有事找不着你哥可以找我们。”

“我叫kev,叫我阿k哥就行,”kev自我介绍完,细长眼向前微挑,“他叫祝青,比你大……”

前方人银亮的发尾跃动,祝青走路用蹦的,步子轻轻落下,补上了kev句尾的空缺:“一岁半。”

刚刚的照片右下角落着日期、事件,很轻易便能算出差距。

kev:“反正比你大,叫青哥就可以。”

青哥?

周琅琢磨了一下这个称呼,没说话。

这是肖复殷来港打拼的第六年,吃喝拉撒依然要挤在逼仄的出租屋内。香港寸土寸金,房地产开放商给楼盘定价时小数点大约忘记前移三四位,他早不奢望能留在这里到多久,不过多活一天便过一天好赖日子。

好在租他房子的那位有钱衰仔现在监狱中,一判三十年,出来时也是人老无用,暂且没空涨他租金。

kev开门,周琅拖着箱子跟在后头,祝青断后。

至于为什么箱子又回到了周琅手里——

“你一个路痴哪来的勇气在前面带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