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正文完

寻找神明[快穿] 宴不知 4596 字 4个月前

楼卿山一愣,随即喉结便被咬了。

姜邑搂着他笑嘻嘻地乱咬,对方被弄得脊背僵硬,眼睫直抖,忍耐着拈诀下了一道屏障,直接在这里结出幻境。

幻境里是寻常人家,他们躺在软绵的床上,窗外是绽放的红梅,鲜红欲滴。

姜邑的肌肤瓷白,锁骨异常显眼,咧着的嘴唇有些弹软的肉感,他一本正经地说:“天地不会崩塌,我们会活得很久很久,可太久了就没意思,要多玩些好玩的。比如现在……”

楼卿山看着他,目光火热,起初还能抑制自己,等姜邑垂着眼睫忍着羞赧在他脸上摩挲时,便再也无法忍受。

“姜邑……邑儿……”

“宝宝……宝宝……”

“宝宝……”

好像要将他从头至尾都念一遍,要将人念到心尖上,念到骨髓血肉里……窗外的红梅被暴风雨打的溃不成军,零落成泥。

姜邑还在笑,咬他发红发烫的耳垂。

楼卿山脊背轻颤,痴痴望向他,可这份温柔并没能持续多久。片刻后,姜邑眼眶直接湿了,他眼睛被熏红,嘴唇也红润得厉害,可此刻还是翘着嘴角说:“我昨晚也做了一个梦。”

男人亲着他的眼皮不动。

“我梦到天地没有尽头,大地永远富有生机,我在恨天境把你的真身找出来了,我还把那棵树拔了种在我家院子里。”

“真狠。”吻着他的薄唇好似扯了下。

“这次不狠,”姜邑哼了声,亮晶晶的眼睛瞥着他,“我不当神仙,你也不当了,我们在人间过得有滋有味,你知道我对你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吗?”

“什么?”

“我说,我要把你的树搬走!”

“然后你瞪我一眼,人也跟着我走了,完全不需要哄骗,就是那么好骗!”

“不好骗。”顿了顿,楼卿山埋入他脖颈深处,“一点儿都不好骗。”

姜邑似乎很高兴,枕在他胸膛上,脸上容光焕发,笑着不说话。

幻境的世界由主人控制,窗外风雪过后,又是春天,红梅变成了粉色的桃花,不多时,又遍布盛夏的蝉鸣,树冠上全是光影,一阵夏风后,枯叶纷纷,日头变成夕阳,金光四射……犹如一生。

楼卿山说:

“不好骗。”

“我第一次见你,就觉得心里很空。”

“后来在山林里和你作伴,我的心变得更空了。”

“那次拉你进入梦里,你才终于在梦里好好地看了我。”

“宝宝……我那时候就在心里这么叫你。”

“当时我觉得心里多了一团肉,肉就是宝宝。”

“他们都说错了,我不是应天而生,开天辟地之前就有了生命,和那些花草一样,浑浑噩噩生长。”

“直到后来在恨天境遇到你。”

过了一会儿,楼卿山贴上他的额头,他们抱得难舍难分,窗外是循环往复的四季,窗内是他们黏糊糊的今日逍遥。

楼卿山被姜邑黏软地抱住时,有些颤,他凝视着眼前人,觉得时光飞快,过去的那个梦里,他把这人牢牢抱在怀里,说:“那我们成亲,凡人成了亲,就能永远在一起。”

梦已成真,他经历几生几世,早已不是少年,仍是紧紧抱着这个人,心里很满,可还是执拗道:

“应天而生,从来没有过。”

“在恨天境被你打碎心魔后,我对世间万物都开始好奇,尤其是你,你从那天开始长在我心里。”

“我是为你而生。”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完结啦!这几天会慢慢写番外,下本会开《前任的大哥》,希望大家收藏下!爱你们!!!

下本《前任的大哥》文案:

1

大雪天,林筝终于答应了那个追求自己四年的学弟。

次日就看到学弟在树下与人缠绵拥吻。

隔着漫天飞雪,他把学弟打进医院,物理劈了对方的腿。

事后来处理的男人西装革履,一丝不苟,垂下的眼睫有着醒目的阴翳,始终看着别处,仿佛很不好惹,说话也敷着一层雪:“你好,我是他大哥。”

林筝自认也不好惹,理直气壮:“你好,虽然时限很短,但我确实是这畜生的前任。”

不料想,男人在阴影里抬眸:“……抱歉,我会好好教育他。”

倒是绅士又讲理。

唉,是他刻板印象了。

一年后,某个聚会上,林筝与学弟重逢。

学弟满眼都是他,醉酒后撕心裂肺求复合,想解释当年的事,到头来,还是在大哥阴冷视线下,梗着脖子喊他:“嫂子。”

2

大学脱单那天,有两件事令林筝难以忘记。

纷纷扬扬的盛大雪景,还有那个跌跌撞撞的背影。

男人很高,衣着一丝不苟,侧脸苍白却满是锋芒,可很长一段时间竟无法站直,像是经历一场空前绝后的噩梦,几次险些站不稳。

他跑过雪地要去搀扶,那人忽如惊弓之鸟,别着脸仓皇离开。

人影消失前,林筝隐隐看到男人拭了下眼角。

看着高高在上,不近人情。

可居然哭了。

年上,主受1v1。

狗血文,憨憨大美人受x心机阴沉年上攻(或许是个爹系,疯爹的爹)。

主梗不变,文名人名可能会适当调整(文名瞎起的,可能会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