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道梦》系列,对姜文指指点点

95年,《阳光灿烂的日子》公映之前,就有投资商找到姜文,成立了阳光灿烂制片公司。

这家公司和周晓文的大洋公司一起完成了影片的发行。

不过很快,这个公司就不知下落。

几乎同一时期,冯小刚也和王朔一起经营过好梦公司,也不成功。

一直到遇到王中军和华谊兄弟,借助资本力量,冯小刚才开始规模化、有流程地运作自己的作品。

而姜文并未选择华谊兄弟这样的平台。

他自己成立了不亦乐乎电影工作室,属于项目式运作。

姜文拍一部电影,朋友和工作人员就来帮忙。

电影拍完了,大家也就干别的去了。

这种工作方式适合姜文的拍戏状态,但也导致他多年来都没有稳定的合作伙伴。

沈三通看来,这跟姜文的性格和创作理念有关。

姜文其实有市场理念,但是落实到做法时,却和商业格格不入。

经常几年磨一剑,没有公司拖得起。

王中军在《鬼子来了》投过他,比投冯小刚还早,但王中军签冯小刚不签姜文。

冯小刚可以一年一部,姜文就不行。

姜文觉得这样自己变成一个拍片机器。

王中军接受采访《东方企业家》采访谈过,导演要成功,除了会拍电影,会拍好电影,还要看运气。

平台,合作者,档期和宣传,缺一不可。

放在今天,姜文毫无计划地超支,或者冒失地和体制较劲,跟不上时代。

其实就是吐槽《鬼子来了》把他坑惨了,连姜文自己也禁导五年。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不分上下手,也没有敬酒之类的,爱吃什么吃什么,爱喝多少喝多少。

沈三通谈到正题:“老哥,听说你最近和于冬闹得不是很愉快?”

姜文道:“哎,我害他赔钱了。”

沈三通道:“确实,赔了很是不少,《太阳》太惨了,不到两千万。”

姜文和于冬有过蜜月期,《太阳》后离了。

媒体传过一段时间的“姜于组合”,保利博纳老总于冬被视为“可能成为姜文的张伟平的人”。

姜文有想法,《太阳》上映的时候,他曾经对媒体表示:很羡慕张艺谋有张伟平这么能帮他的人。

于冬也觉得姜文是大牛,一拍即合,也想组成“姜于”组合。

说到底,姜文不是不食烟火的人。

谁又能不食烟火呢?

尤其是对

比明显,王朔地位还在,但是没有了实力。

和港岛不同,冯小刚牛是牛了,但见了王朔也会说句好话。

不会从“朔爷”变成“阿朔”“朔仔”“小王”之类的。

但王朔要碰冯小刚的利益,王朔肯定不行,冯小刚能剁了王朔的爪子。

冯小刚一步一个脚印,和华谊都有反客为主的意思,何况是王朔。

《太阳》之后,没人提“姜于”,这对组合各奔东西。

当时韩三平预测《太阳》16亿,于冬12亿。

结果不到两千万。

太坑了!

于冬伤不起!

姜文眨巴眼分辩两句:“《太阳》失败,有电影表达的问题,也和宣传方式有关。”

“一部艺术电影以商业大片的方式宣传发行,不可能卖好。”

“我不是给自己找借口,但《太阳》失败,发行方要负很大的责任。”

“这样一部社会面不是很大的片子,就不能大量铺拷贝,应该小规模点映,文火慢炖,然后引导观众观看。”

“出现看不懂的说法,应该通过宣传引导,而不是任由事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