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仔细想想, 倒是说得没错。

如果要说第一个觉得心动过的人就是初恋, 那么费以飒的初恋确实是沈聘。

费以飒眼光贼好,第一次见到洋娃娃似的沈聘, 就算当时还是个孩子, 还不知道审美为何物时,便已经清楚地意识到沈聘长得好看极了。

比元气班里面被老师们夸为最可爱的小樱都可爱。

小巧精致, 漂亮得像人偶一样。

费以飒对此毫无抵抗力,就算小沈聘天天冷着脸不理睬他,他还是乐不思蜀地想要和沈聘打好关系。

那时候别提多费劲了。

他孩童时期第一份耐性就是给了小沈聘,小孩本来就三分钟热度,那会儿却不知道受挫,就想着要和他一起玩。

没办法,太喜欢了。

甚至还夸下豪言要娶他当老婆。

当然,最终这个壮志以小费以飒看到小沈聘和他一前一后进入男厕所,然后和他一样站着方便作为结束。

沈聘居然是男孩子,这对费以飒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

他怎么样也没想到,明明长得那么漂亮,竟然!

是男的!

这完全颠覆了费以飒的认知,他觉得男人就要像《哈喽英雄》里面的洛克英雄一样威猛能打!

洛克英雄是个Alpha,身高两米,皮肤黝黑,一身肌肉纠结累累。

是当时还读幼儿园的费以飒的偶像。

这个英雄的形象,直接影响到他至今。

费以飒竭力于成为一名超级大猛A,那位英雄功不可没。

所以,费以飒认为男人就是那么粗犷。

他第一次看到小沈聘,对他精致漂亮的颜值惊为天人,自然会误以为他是小姑娘。

小沈聘是他见过最好看的人,将来一定是个Omega,是他的理想老婆!

怀抱着这样美好的想象,在知道小沈聘真正性别的时候,费以飒尚未完全萌芽的初恋苗头也跟着彻底碎了。

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对幼小的他打击有点深,还是沈聘直接拉高了他的配偶观,费以飒在Omega学校待了一年多,也在一中待了将近三年,见识过许许多多漂漂亮亮的Omega,眼看着比其他A机会多那么多,他却愣是没有找到自己的“初恋”!

没有喜欢的对象,费以飒又不是乱搞的人,三年间一直接受来自沈聘的临时标记,从各方面来说都有些不妙。

他们太亲近了。

徐燕回告诉他,不要觉得Omega的发热期是一件不好的事。

一味的抗拒,本能会因为得不到满足而变得更焦虑。

就像触底反弹一样,随着每一次的累积下来,一旦出现临界点,情况就会更严重。

这次会发生这样的事故,大概率也是这个原因。

一直以来,他都太过抑制作为自己Omega的本能了。

每一次的发热期都抑制着自己从不让本能获得满足,一旦被钻到了空子,可不就变得难搞了。

没怎么靠过自己度过发热期,一旦彻底发情,就很容易没有抵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