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幸福。
把小小一只的小早抱在怀里,抱个满怀,好幸福。
把汤圆一样的小早按在怀里,揉揉拍拍,捏捏弹弹,好好玩。
看着小早这副模样,可可爱爱,迷迷糊糊,好有意思。
原来是这样。
原来他一直想对小早做的事情,是这样的。
原来他一直埋藏在心底,无处发泄的爱意,是这样的。
傅骋闭了闭眼睛,眼里闪过难得的霸道与强势。
林早捕捉到了这个瞬间,心道不妙。
林早来不及多想,扑腾着就要转身逃跑。
可是根本来不及。
下一秒,傅骋张开手掌,掐住林早的腰。
如同野兽捕猎一般,整个人往前一扑,把林早按在身下。
是这样!是这样!
他学会了!
傅骋把人类理智和丧尸本能全部抛到脑后,只留下最原始的冲动。
他探手要抱住林早,却被林早抬起脚,踹中了胸膛。
不算太用力,对傅骋来说,就像是小猫蹬脚,给他挠痒痒一样。
傅骋毫不在意,依旧猛扑上前。
林早使出一招“兔子蹬鹰”,奋力挣扎,使劲蹬他。
“骋哥!刚刚都说了,不能这样子!只能听我的!不可以!”
他错了,他真的错了。
他不该为了一己私欲,把骋哥拐到床上的。
这下好了,骋哥控制不住自己,他也控制不住骋哥了。
怎么会这样?
看过的电影里不是说,丧尸只喜欢咬人吃人吗?
怎么骋哥会对这种事情上瘾?
他忘了,骋哥是丧尸里的异类!
林早躺在床上,手脚并用,使劲把傅骋的手弄开,不让他到处探索。
不行,不行不行不行!
今天先教到这里就好了,简单一点就可以了。
不能让骋哥知道,还有其他地方可以用,绝对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