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立刻有了决断,对身后的小弟们一挥手说:“来,把这些丧尸脑子里的晶核都挖出来,统一分配,多的晶核留着做交易,快!”
“是,大哥!”
见识了晶核的效果之后,这群人全都兴奋起来,找了各种工具,一人负责一块区域,干劲十足地开挖,没一会儿身边就堆起一座小山。
效率比沈还和时晗那时候翻了十倍不止。
寸头靠在车前盖上看着他们动作,余光一扫见沈还和时晗还闲着,不满地皱了皱眉,“哎,你们两个有没有眼力见?赶紧给我挖,我们队里可不养闲人。”
沈还一哆嗦,小声说:“可我们没说要跟你们走啊?”
寸头被他逗乐了,反手拔出枪,勾在手指上把玩,皮笑肉不笑地问:“你们是在和我讨价还价?”
时晗拉了沈还一把,“算了,我们打不过的,先挖。”
沈还这才“不情不愿”地去挖晶核。
三十分钟后,这片区域的所有丧尸都挖完了。
寸头不知道从哪儿弄了个大编织袋,一路走过来,让人把晶核都扔进去。
叮呤咣啷地装了大半袋。
他走到沈还和时晗面前的时候,发现他们才挖了一小堆,不满地踹了沈还一脚,“废物,异能异能没有,办事办事不利索,要你有什么用?”
说着他抬起枪,抵着沈还的头说:“我送你早点去投胎,也不用一天到晚提心吊胆,怎么样?”
“别——”时晗一把握住他的枪,恳求道,“别杀他,他会做饭,也能打两个丧尸,我们留下不会给你们拖后腿的。”
时晗仔细擦过的脸白净细腻,那对眼睛格外漂亮,近距离看更有种灵魂都要被摄去的感觉。
本是凌厉不好惹的长相,天生自带一股倔强傲气,这样的人放低身段求人的时候,别有一番韵味,让人血脉偾张。
寸头呼吸霎时粗重了些,垂涎的目光流连在时晗脸上。
他意味不明地哼笑一声,“想我留下他?”
时晗点点头。
“可以,你好好表现,我就留他一命。”
说着,他握着枪移到时晗的下巴上,一点点向上,意有所指地抵着他的嘴唇。
旁边围观的小弟立刻起哄吹起流氓口哨,不怀好意的猥琐笑声不断冲击着两人的耳膜。
时晗握着枪的手不由得收紧。
这一方天地仿佛都凝固了。
千钧一发之际——
“时晗,动手。”
沈还忽然开口,语气冷沉严肃,不见半点之前的慌乱。
寸头察觉到不对,第一时间就想抽身后退,没想到时晗攥紧了他的枪,出手如电,狠狠劈向他的臂弯,用力折过他的手臂,枪口朝天,“砰”地响了一声。
其他人反应过来,大声喝止:“你干什么?”
“住手!”
“妈的,两个傻逼,还敢反抗,不想活了?”
老六离沈还最近,立刻抬枪指向他的头,刚要开枪,沈还短促冷笑,灵活地一矮身,抓住他的手臂,对准向时晗开枪的壮汉,用力扣下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