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绫被公安带回去调查,讯问过后, 出于他身份的特殊性和案件的自卫性质,他没有继续被羁押, 而是监视居住了。
但这不代表不审查逮捕, 司徒辅尝试伸手过来,距离太遥远, 不在控制范围内, 无果。
这边程序已经启动, 案发当天有人录下视频, 事件迅速流传, 暴露在公众视野中。
公安多次传唤讯问, 软硬兼施,尺绫从始至终保持一致口吻,自己是下意识的防卫动作。
监控拍到了被害人翻墙进入小区,到达尺绫所在公寓的行径。被害人是通过开智能锁, 进入尺绫家。
对方非法闯入, 是证据确凿的事实。尺绫供述的对方试图杀害自己这一点,也已经勘察取证。尺绫身上有勒痕, 现场亦有打斗痕迹。
初步定罪是故意伤害, 后面调整为正当防卫, 法医鉴定结果出来, 嫌疑人身上一处致命伤,但伤口却有两次刀口。尺绫捅了两刀。
这与尺绫所说的对不上, 尺绫供述仅仅一刀。这下嫌疑人又变为被害人,正当防卫调整为故意伤害, 将案件直接移送给检察院。
逮捕申请已经提起,检察院没有立马决定。当事人社会影响力大,公众监督催促,有百万只眼睛盯着,再加上案情争议性极其大,但凡做错一个决定都会掀起血雨腥风。
尺绫接受讯问。
“那天晚上,在和闯入者打斗时,你到底捅了几刀?”
“我记得是反击了一刀。”
“现在法医在受害人的创口,发现有反复插.入的痕迹,你如何解释?”
“我不清楚,我印象里只反击了一刀。他就不动了。我没有继续。”
“你的‘继续’是什么意思?”
“反击的意思。”尺绫慢慢答,“我手上拿着刀,捅他一刀后,对方失去行动能力后我就停止了。”
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发现端倪:“你的口供从始至终,都太干脆了。”
“你也太冷静了。”
查看过先前的讯问录像,尺绫每一次的情绪都几乎一致,平静无比,条理清晰,心理素质异于常人。
尺绫抿嘴,没有答复。
“你为什么会选择捅他的致命处。”
“下意识,只是顺手。”
“你之前是否有学习过防身术、格斗之类的技巧?”
“有。”
“你为何学习?”
“工作需要。”
“你在反击到时候,是否想到过攻击的地方是致命处?”
“没有。”
“真的吗。”
“没有。”
尺绫抬抬眼,看他们。
“可你有一双杀人的眼睛。”经验丰富的人员依旧带着怀疑的态度,对待他的供述。但尺绫一字不漏,逻辑完整得像提前编好,刻在脑子里一样。
“你们也有。”尺绫温和回答。
尺绫的刀法太干脆,太精准,从感觉上说,意识身手都很先进。他主观上是出于防卫还是故意杀人,说不准到底哪个是真,哪个是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