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冷讷言却不敢嫉妒,生怕自己的情绪泄露出来被人看到。
郜泊崇看起来完完全全被汪稚给迷昏头了,这样大动干戈地结婚,按照他们这样大佬的习惯,婚礼一向是只请最亲近的亲朋好友,能多低调就有多低调,但为了汪稚,郜泊崇不但请了一堆商界正界大佬,连娱乐圈的很多人都请来了!
就那么爱吗!
冷讷言愤愤想。
汪稚真是天生的狐狸精。
但冷讷言敢怒不敢言,只能小声道:“坐这里挺好的……”
好就好在,不会被人赶出去。
冷讷言浑身都不自在,忍不住想,嫁给那样一个男人,就算被爱,大概也不是十全十美,毕竟齐大非偶,汪稚私下里,还不一定吃了多少委屈。
他正想着,忽然听到有人低声道:“郜泊崇来了!”
台上,郜泊崇已经走了出来。他今日穿着一身黑色三件套礼服,胸口处,插着两枝鲜花,一朵玫瑰,一朵鸢尾,玫瑰象征爱情,鸢尾象征权力,如今被拧在一起,臣服在他胸前。
而他眉目线条冷硬,压迫感太足,反倒让人忽略了他的英俊,只能感受到他那种金字塔尖的掌权人气场。
没人能比冷讷言更能知道,郜泊崇的气势有多吓人,远远看上一眼,就让人觉得生人勿进。
只是此刻,他的唇边,居然是带着笑的。
十一点整,婚礼正式开始。
全场宾客入座,台下星光熠熠,大佬云集,但郜泊崇没有看向任何一个人,他只是凝视着教堂大门,而教堂外,汪稚正走了进来。
脚下的红毯鲜花堆叠,走上去真真正正步步生花,汪稚原本并不紧张,但被所有人注视时,心跳仍不由自主地加速。
他努力目不斜视,就看到台上,郜泊崇正在看着自己。
这段红毯不长不短,足够汪稚看清,郜泊崇脸上的笑容,并不很深,但和他平常比起来,已经能够看出,他的心情很好。
至少自己的丈夫,很期待着与自己的婚礼。
这是一个好消息,莫名的,汪稚心情也好了起来。
他的脚步微微加快,自高大的教堂投下的影中,走入了垂花的大门之中。
到处都是鲜花,玫瑰、芍药、牡丹、矢车菊,无数香气漂浮,汪稚穿着和郜泊崇同色的黑色礼服,只是里面的衬衫款式更加繁复,袖口缀着的蕾丝,遮住汪稚的指尖,领上缀着珍珠,雍容华丽。
汪稚的发向后梳去,露出秀长漆黑的眉毛,他的眸同样似是被水染过,漆黑柔软,明亮如同闪烁星尘。
当他走进视线,无论是谁,都下意识地屏住呼吸,似乎怕惊扰了一个美梦,而他是美梦最盛大的存在,远远比鲜花同珠宝更加夺目璀璨。
悠扬婉转的管弦乐声中,郜泊崇看着汪稚走向自己。
他觉得自己表情没有什么区别,但胸膛中的心跳,却并不受自己的控制,跳得既快又重,一下一下,撞在胸骨上,几乎生出沉沉的痛觉,要郜泊崇知道,自己并不是在做梦。
按照原本排练时那样,郜泊崇不需要动,他只需要静静站着,等待汪稚走到自己面前就好。
但当汪稚快要走来时,郜泊崇到底还是没有忍住,他走下台阶,大步走到了汪稚面前,用力牵住了汪稚的手。
日光明亮,而汪稚面孔美丽至不可思议。
郜泊崇向来冷静自持,这一刻,却忽然觉得掌心生出了汗意,只能将手握得更紧,免得会失去了汪稚。
汪稚被他握得有些疼,却还是乖巧地任由他抓住自己,笑容灿烂,很轻地喊他:“大哥。”
那些悠扬婉转的音乐,震耳欲聋的掌声,一下子化作了一片空白的忙音,郜泊崇眼底,这一刻,下一刻,以后的无数时刻,都只剩下了汪稚一人。
他……太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