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都送到嘴边了,岂有不吃之理?不吃白不吃。
这可不是嗟来之食,这都是他应得的。
盘子里最后一块肉就是该留给老婆吃的。如果沈凛有老婆,他自己也一定会这么做的。
吃完饭,林叙白把碗放进洗碗机,两人坐到了客厅的沙发上。沈凛捂着肚子,靠在林叙白怀里,“还真有点难受,好像是吃得有点过。”
林叙白伸手覆在他的肚子上,掌心温热,慢慢替他揉着,“量刚刚好,只不过你吃的太快了,下次吃饭一定要细嚼慢咽。”
按照他的标准来说,一块排骨得嚼上二十口,一勺米饭也得嚼上十多口,沈凛可受不了这样吃。从吃饭上面就可以看出来,他们两个一个是急性子,一个是慢性子,差别这么大,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契合的。
电视开着,正放着枯燥的新闻。林叙白低头问他:“想看什么?换个台。”
沈凛想了想,看着他说:“看罗密欧与朱丽叶吧,我还没看过。”
林叙白挑了下眉,“行,那就看这个,罗密欧!”
那声罗密欧是喊沈凛的。
语调一听就觉得不对,沈凛立刻坐起来转过身看他,“又吃醋了?”
林叙白不可置否,但却摆出一副挺无辜的模样,“宝宝,你太疑神疑鬼了。”
沈凛看着他这模样,又气又笑。
吃醋的最高级境界就是这样,跟喝了酒死不承认的人一样:嘴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