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他们的合同条款上写得明明白白:
“乙方要随时随地服从甲方的安排和领导,配合甲方做好一切宣传和准备工作。”
“乙方要时刻注意自己的举止言行,不得有任何抹黑品牌方的行为和言论。如若因为乙方自身的原因使得甲方的品牌形象受到损害,乙方须按照代言费用的十倍赔付给甲方。”
所谓的霸王条款上每一条规矩都写得清清楚楚,所以陈蔚倒是不担心辛星团队出去后会胡乱说些什么。
除非辛星连自己的职业生涯都不打算要了,否则没人会冒着得罪品牌方的危险,暗地里搞这种小动作。
而甲方这边却完全可以借着艺人品行不端这个理由,直接中断和艺人的一切合作,并且还不需要向艺人支付任何的违约金。
在场所有人,谁都没有料到陈蔚会突然搞这么一出。
辛星的经纪人脸色都因为陈蔚的话阴沉了好几个度。
反观fn这边一听陈蔚肯配合他们做主打款,眼神都跟着变亮了一层。
再也顾不得辛星那边如何,兴奋地拉着陈蔚跑到衣架前,不停地拿着衣服在他身上比了又比。
事情发展到如今这种程度早已超出现场所有人的预料。
辛星团队工作人员的脸色更是说不出地难看。
尤其辛星,没人知道他当初为了得到这个资源付出了多少。
可如今,到手的资源和风头就这么被人抢走。
辛星脸上的神情有些挂不住。
陈蔚算个什么东西?
入圈这么多年,有一部专属于他自己的成名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