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从抽屉里拿出了一本书。
“《恋爱的一百个技巧》,游野什么时候买的这种书?”
闲着也是闲着,时朝云便翻看了起来。
每一章的末尾,游野都写了笔记。
字迹张扬洒脱,和他的名字一样,充满自由。
游野:朝云最喜欢的花是玫瑰,所以在这个冬天结束前,我要在院子里种满玫瑰花,这样他每天清晨起床的时候都能看到院子里盛开的花朵。
游野:朝云喜欢吃酸梅果冻,夏天的时候一次可以吃五个,他胃口不好,吃东西偏爱酸辣味重的食物。
游野:朝云最爱惜他的头发,所以家里的护发素用得很快,要经常记得补充。
游野:朝云其实是一个非常孤独的人,因为没有人教过他,所以他不知道要怎么表达自己的内心,但是有时候他又格外大胆,总说一些让我惊讶的话。
……
游野:我希望我们能永远在一起,不要离婚。
指尖在纸张上摩擦,发出沙沙声响,把他的心也摩擦起了一层褶皱,越发鲜活。
嗓子里泛起了一阵难以忽略的酸,怎么都压不下去。
时朝云回想起自己刚认识游野时说的那些话,才惊觉,原来那些话在游野心里留下的伤疤这么重。
也不怪他的小狗总是没有安全感了。
时朝云笑了一声,勉强又透着苦楚。
“游野啊游野,你真不愧是我一眼选中的人。”
当初选伴侣时,牧坤找来了很多人的资料。
时朝云唯独对游野的资料记忆犹新。
照片里的游野是寸头,精干帅气,眉眼之间透着的野性一眼便能发现。
那双眼睛,时朝云总觉得在哪里见过,就像是穿透了时间在看他一样,让他的大脑控制不住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