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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讲,路晨曦有些泄气。

本以为到了现场,至少能让沈翳露出点马脚。没想到,案件毫无线索,沈翳也没见着有什么特别的反应——既不兴奋,也不慌乱。他自始至终仿若置身事外,就跟不谙世事的大学生,突然来了兴致,跑到山里来采风似的。

现在案件一筹莫展,反倒有让这小子暗地里瞧热闹的趋势。

路晨曦烦躁地从兜里摸出来一根烟,又想起山上不能抽烟,重新给塞了回去,跟周墨说道:“那也不可能一点儿痕迹都没留下。凶手费这么大的劲儿,跑到这片小山林,搞这么一出儿,肯定有他特别的用意。”

路晨曦打量了这片山林,总觉得这山林的位置说不出地透着股诡异:“这样个人化风格浓烈的案发现场,除了说明凶手有充足的作案时间,游刃有余地完成了这起凶杀案以外,更说明了他本人极其自负。他很享受这起谋杀,很满意这个过程。在这样的前提下,这个变态肯定憋不住,至少要留下个个人签名的。”

“个人签名?”

“啊。典型的变态心理。就跟你上完厕所,肯定得擦屁股是一个道理。都是必须必的流程。”

周墨一懵,有些为难:“可,现场确实什么也没找着……会不会,是在尸体身上……”

“不会。”路晨曦十分肯定。

“为什么?”

路晨曦眼梢一抬,就跟周墨问了个一加一等于二的问题似的,反问道:“你见哪个真爱好名胜的,逢古迹就刻上‘到此一游’了?”

周墨开始还没反应过来,反倒是旁边的沈翳,先噗嗤一声笑出了声。

路晨曦瞟了沈翳一眼,揉着额头,叹了口气:“从凶手处理这具尸体的手法上来看。他对尸体极其珍视,每一处细节的安排都十分考究。单从这一点上来说,他就不可能将自己的签名涂鸦到这个精心设计的‘作品’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