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回目光一沉。
四五名保镖同时涌向程回,作势就要摁住程回,程回一把攥住餐椅,反身抡圆了砸过去,一阵钝肉重击的闷响后,几个保镖忍着剧痛连连后退。
程回的力道简直超出常人,他表情冷漠,看着保镖像看没生命的物件。其余保镖交换了一下目光,眼中畏惧明显。
程英纵捏着针管的手顿住,他看着程回无机质般冰冷的表情,像看一件自己亲手打造的艺术品,他越来越兴奋,激动。
他果然是成功的!
他是成功的!
不管程回如何反驳,他本质都是嗜血的,掠夺的,冷漠的,疯狂的!
他是感情淡漠的!所以他最适合厮杀,在任何战场厮杀!
而且,程英纵最近才调查出,程回在国外一直秘密用另一个身份,成为华尔街让人趋之若鹜的恶魔天才!
程英纵喜欢“天才”这个称呼,但他更喜欢这个称呼的前缀——恶魔。
这都是他培养的!
他培养的!
所以,程回必须为他所用!程回必须为满足他的目标而存在!
程英纵眼中迸裂炙热疯狂而扭曲的光芒。
而让程回出现偏差的贺兰念绝对,不能存在!
砰——
大门被人踹开,穿着制服的警察迅速进入,把一屋子保镖围住。
程英纵完全没反应过来,一个警察夺过他手中针剂,“啪”地一声合上银色密封箱,抽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