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出衣服的瞬间,他便被惊到了。

比他预期的还要好。

“这衣袖上的毛我从未见过,不像是狐狸和兔子,是什么动物?”

宋初宜笑道:“是深山野生的白孔雀。”

“您将衣裳拿到光下看看。”

绪言照他说的将衣裳拿到阳光处,原本月白的布料瞬间闪起了星星一般的光泽。

“这!这是怎么做到的?”绪言惊讶。

他在京城多年,见过无数裁缝,也摸过无数布料。可眼前的这种布料是他未曾见过的。

宋初宜淡淡一笑,“这种孔雀的绒毛在阳光下会有特殊的光泽,不仅是阳光,就算是烛光也会有别样的美丽。”

“我将这种绒毛编织成了丝线,绣在了衣裳中。”

“因为颜色接近,所以肉眼不容易看出来。但是在有光的地方便格外的特别。”

“但这种光泽又很低调,比起宫中女帝与夫君们的衣裳相差甚远,很适合您这次去面圣。”

绪言十分满意。

“真是奇了!”

“你说的这种白孔雀我从未见过!”

“能将动物的容貌编织成丝线更是了不得!你这手艺在边云城真是屈才了!若是能去京城,那一定会有一番作为。”

宋初宜笑了笑,“边云城是我的家乡,不管京城发展多好,我还是想和我的亲人们在一个地方。”

绪言觉得有些可惜。

毕竟这样的人才实在是少见。

不过这是宋初宜的选择,他作为一个外人也没什么可指指点点的。

“衣裳我十分满意,辛苦你了。”绪言道。

宋初宜松了一口气,道:“这是我应该做的。这次我们铺子之所以能排到第五名,也是多亏了您。”

绪言摆了摆手,“不,是你的功劳。若不是看了你的作品,我也不会答应替你们宣传。”

“现在看来,我的选择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