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叔果然没有骗她,红薯屋的尽头还有一件最里的屋子,可这里面住着什么人呢?
正想着,一阵细碎的铃铛声传来,两人回头一看,一条浑身雪白,脖子上挂着铃铛的狗,愉快的跑到两人眼前,绕着两人闻了闻,汪汪叫了两声。
这狗好像挺开心,对着江湖蹭了蹭。
童惜夕凝眉,“这是什么狗?这油光水滑的毛发,一看就是稀有物种啊。”
江湖道:“这是松狮,别打它主意。”
“贵吗?值多少钱?”
看着她财迷样,江湖不想理会。一个男孩的声音传来:“童惜夕,你还是一如既往的爱钱。”
两个人顺着声音看去,黑暗中缓缓走出来一个穿着西装背带裤西装,衬衫短袖,扎着蝴蝶结的小男孩。
配上脚上那双小牛皮鞋,很英伦很学生。
这孩子生的俊秀灵动,肌肤雪白,好像常年不见阳光,有点不太健康,但笑起来让人如沐春风。
可童惜夕看到他,却害怕的后退了两步。
江湖略微紧张的看着小男孩,小男孩笑道:“来都来了,现在想走也来不及了。”
童惜夕顿了顿,壮着胆子道:“瞧您这话说的,我都来了,自然是要问清楚再走的,倒是您,几十年如一日,一点也没有长大,还是这么帅气可爱。”
可爱的让人想捏脸,但是打死童惜夕都不会这么干。眼前的家伙,可不是什么可爱的小男孩。
这是个老怪物!
小男孩扬起头,也不生气,那张好看的脸上,保持绅士的微道:“所以,你今天来这,是想跟我耍嘴皮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