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隐摆烂得彻底:“没本事,我就喜欢当一个闪闪亮亮的电灯泡。”
人生已然堕落至此,谈恋爱没有给老友找茬来的有趣。
看见惊云端心梗的模样,该隐心里就有种难言的快乐。
正是所谓的把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尤其——
这个“他人”是惊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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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在帝星的平民区租了一个小套间。
面积不大,总共才60平米,两室一厅的老旧装修,似还带着时间的腐败气息。
该隐坐着好不容易从惊云端手里夺回来的代步器在房间里来回飘,惊云端则是摘了面具,打量着房子看哪些东西可以扔出去换新的。
她自己可以含糊过日子,可带了个迟总在边上,住宿条件已然如此,不可更改,那么她就想在有限的条件里多美化一些。
“太危险的话,这样也可以住的。”迟听雨一眼就看出惊云端心中所思,她勾了勾惊云端的手心,“我不娇气。”
“我不娇气”的话就像当年她说出口的“我很小只”,那时惊云端没为迟听雨体会到心酸,在这一刻像是来了个叠加buff。
迟听雨在关于她的事上,一贯很能妥协。
“不危险,等会儿我把这些旧沙发和床都扔掉,买新的。”惊云端揉了揉迟总的发顶,“不娇气可不行,毕竟我很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