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市的三级医院在二十五年前就施行了电子病历。
让人奇怪的是,从十八年前到二十五年前之间,景渠没有任何住院记录。
曲乐渠今年二十六,跟迟大小姐同岁。
但是她的妹妹景芙记录上也是十九,跟原主同岁。
那么……
陈秀芳的,惊云端也去搜了。
她的孩子,出生记录却不是十九年前,而是二十一年前。
也就是说,作为陈秀芳孩子的原主,实际应该是二十一岁才对。
而陈秀芳和曲家的联系,就在于十九年前,陈秀芳一直为曲家工作。
——她的社保记录可以证明。
假设孩子掉包事件存在,两岁的孩子,去换一个初生婴孩,怎么想都不可能成功的吧?
除非曲家根本就对掉包事件知情。
要说陈秀芳带着原主从京市跑到了榕城,留书威胁曲家说孩子换孩子,你把我孩子养好,我也会把你孩子养好,不然我就把你孩子打死之类的,倒……
还有那么一分两分的可行性。
这两分的可行性成功建立的前提,就是曲家没想着找人。
曲家在知情的前提条件下,但凡想找人,凭陈秀芳的能力是不可能带着原主在榕城过十九年时间的。
几个月都不可能。
按照这样的思路推下来,明明该是原主跟京市曲家有关系,惊云端却总莫名联想到自己。
原主……和她?
待解决的问题太多,一时思考不出头绪,惊云端决定试探一下景渠:[你在害怕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