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初厌,你什么时候订的?”顾锦一脸不可置信的看向杨初厌。
杨初厌摸了摸鼻尖,自知瞒不住便实话实说了:“两个月前。”
买完戒指的当天,杨初厌就订到了这间包间。说来也巧这间包间刚好是最后一间,不偏不倚的让她订到了,如同命中注定一般。
“吃饭吧,我饿了。”杨初厌从背后抱住了顾锦,拉着她往餐桌的方向走。
吃到一半时,顾锦咬着筷子尖,她看着杨初厌鼓囊囊的腮帮子,又看看她碗里自己给她夹的如同小山般的菜笑了声问道:“杨初厌,你怎么想带我来这吃饭了?”
订这家饭店不是杨初厌的心血来潮,她不喜欢跟风,不是因为有多火就选择哪家饭店吃饭,毕竟如果一家饭店再火,没有顾锦喜欢吃的菜她连看都不会看一眼。
选这家还是因为上次八卦她感情的女同事给她推荐的,斟酌了很长一段时间,在与无数家大同小异的饭店反复对比后,杨初厌才拍板选了这家饭店。
“和你的口味很相似。”杨初厌夹起一片酸菜鱼刚要放到顾锦碗中,手腕倏然被人握住了。
杨初厌一惊,捏着筷子的手指松了力,酸菜鱼片连带着的金黄色汤汁掉落在了餐桌上。
顾锦无意识的屏住了呼吸,她透过袖口那仅漏出的一点皮肤顺藤摸瓜似的摸到了杨初厌纹身的位置。
“可以看吗?”顾锦微皱起眉,眼睛一眨不眨定定的盯着杨初厌手腕处看。
杨初厌一时哑然除了点头什么也说不出,手指一点一点缓缓的蜷在一起,手掌泛着红,白花花的月牙指痕陷在了皮肤里。